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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消防工程预算公司谈消防验收总则

来源:http://www.hbxha.com/ 作者:武汉消防工程验收公司 修改时间:2021/11/10 10:43:08

   武汉消防工程预算公司谈消防验收总则:

  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,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、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,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,依据《消防法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,制定本规定。
  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、扩建、改建(含室内装修、用途变更)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。
 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、村民自建住宅、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。
  第三条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、国家消防技术标准,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、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。
  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收和备案、抽查。
 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。具体分工由消防机构确定,并备案。
 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,由其共同的上级消防机构指定管辖。
  第五条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,应当遵循公正、严格、文明、高效的原则。
  第六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、施工需要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。
 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,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,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。
  第七条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,应当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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